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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丹王逍遥行

都市丹王逍遥行左岸黎明

主角:王明辉,刘峰
《都市丹王逍遥行》是都市风格的一部小说,在左岸黎明的创作中本文更加生动有趣,整个故事的框架搭建的很好,符合大众审美,而且细节的设定很惊喜,《都市丹王逍遥行》讲的是:丹药在手,天下我有。养气丹:可补充人体精气神。养颜丹:傲娇女,金丝雀必备美容神丹。壮骨丹:提升人体力量,强壮人体先天弱骨。蓄阳丹:可补充虚弱肾体…………这是一个小乞丐身怀炼丹重宝,游走花海都市的逍遥故事……...
状态:连载中 时间:2021-04-20 23:37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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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嘈杂的声音从远处传来,其中还伴随着几声汽车喇叭的轰鸣声,小鱼略微的扭了扭身子,不再开口多说。

“有事情可以打这个电话。”

始终蒙面的小鱼令王明辉琢磨不透,她的人如同她的容貌一样仿佛都遮在一片朦胧之后。

王花子没有开口说些什么,目光伴随着那道白色倩影不断的移动,直到远处,当小鱼的背影消失在纪念碑的拐角处,王花子这才回过神来。

一张白色的A4纸张赫然写着一个电话,王明辉没有意识到小鱼什么时候写下的这几个数字,也许太过于专注自己的内心世界,让他错失了很多重新认识小鱼的机会。

王明辉很想让这张纸随风飘去,让小鱼这个人也随风逝去,犹豫了许久,王明辉终将还是将这个电话收了起来,如同往日一般,洁净的纸张被他揉搓的皱皱巴巴。

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王明辉嘟囔了一句,用大烟杆子狠狠的在地上磕了磕,回头望了一眼老头儿的无字墓碑。

“当你什么时候把缩在袖筒里的双手伸直了,就可以把我的名字刻在墓碑上,记住,我叫姜适任。”

王明辉依稀记得最后一个夜晚,老头儿迷迷糊糊的安顿他的话语,姜适任,王花子很难想象老乞丐会有这么一个有深度的名字,后来想想,这虽然在人意料之外,又在情理之中。

世人大多以貌取人,这一点着实不错,当王明辉穿着破烂服挤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时,几乎九成九的旅客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个刺眼的乞丐。

王明辉毫不在意的找了一个略微宽松的位置,显然,脏兮兮的乞丐服有着莫大的杀伤力,车上的人都争相的尽量避免与王花子接触到。

虽然一些人都投向了鄙夷的目光,但是也没有人开口恶言恶语的说什么,王明辉想要抬头看一看世纪金融大厦的繁华,奈何处于过道中央,却是没有瞻仰到金融中心的风采。

“这么些年刘叔也照顾我不少,于情于理我都该为刘敏送一件礼物,难得这邻居有一个大学生出现。”

王明辉小气,甚至是吝啬到一毛不拔,但是,他终究是一个有良知的人,不仅仅是有良知,更是一个懂得是非的无赖。

王明辉左思右想,任何礼物都不如钱来的实在,刘敏家的确不富裕,刘峰还是个无业游民,这样的家境颇为窘迫。

当王明辉回到郊区的时候,日头已经偏西,除了路途中发生的一些小插曲,还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。

远处红霞饭馆门前停下的几辆摩托车引起了王明辉的注意,一些叫嚷声传来,远处的街道都能听的清楚。

“你们这些个华西佬还真打算吃霸王餐?这是什么年代,信不信让你们都进局子里?”听着熟悉的声音传来,王明辉不由的停下脚步,转身向着饭店走去。

红霞饭店是这个郊区唯一一个小饭店,这里的居民倒是没有多少人光顾,由于郊区的其他地方施工的工人经常来吃饭,对于平常人家,这也算是一项可观的收入。

“吃霸王餐?感情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。”王明辉喜欢看热闹,喜欢招惹一些是非。

老乞丐在世的时候,默许甚至是鼓励王明辉去找人单挑或者打群架,在老乞丐的眼里,争强好胜不仅仅是意气之争,更是对意志与胆量的一种磨练。

“华西佬,真是不招人待见,妈的,今天不掏钱就别想走出这个饭店。”

王明辉进了饭店,却见有很多人都围在门口,在王明辉不经意的一撇中,甚至还看到了刘敏这个小妮子,后者正担心的看着人群中为老板娘出头的刘峰。

一共是七个华西佬,身上都带着一股悍气,属于那种放过血,或被放过血的那种人,远不是一般的小混混可以比拟的。

“今天大爷就是要吃霸王餐,哼哼,不用报警了,这破地方,警察来了都能熬到明天了。都给老子滚开,不然……”一个梳着中分头的小年轻掏出一跟钢管,向着人群的地方挥了挥,顿时郊区一些妇女都吓得躲到一边去。

“大哥,我们只是小本生意,大家出门在外都是混口饭吃,知道赚钱不容易,要不留下二百块钱,这事就算了。”

“一分钱都没有,老子今天不想见血,不想趴下的都赶紧滚。”一个手臂上纹着龙身的精悍汉子恶狠狠的说道。

“混蛋。”刘峰脸上闪过不忿,他虽然没有混出名堂,但也知道华西佬在这一带很有些名声,都是外出打工的人,人多势众,经常欺负一些别的地方的工人。

刘峰的母亲伸手将刘峰拉住,眼神中带着一丝恳求,后者叹息一声,却是垂下了手臂。

“几位大哥,一顿饭,小意思,这顿饭就算是小弟请了,就当是交个朋友,以后还请大哥们多多关照。”

华西佬看见人群里窜出一个年级不大,且穿着破烂的小年青,他们的目光中带着些许不屑,相反,郊区的这些居民倒是有些担忧此刻的王明辉。

红霞饭店的老板娘愣了一下,随后也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,她此刻也认栽了,只是期望日后这些华西佬别再来找事,不然这饭店迟早得关门。

“真打起来,医药费都花销不少,还不是得你出钱,算了吧,不值当。”老板娘身边的一个妇女悄声的说着。

老板娘点了点头,心想也是,这霸王餐的事情算自己倒霉。

只是,事情的发展的趋势并没有朝着皆大欢喜的局面发展,纹身平头男人一脚踩在凳子上,阴森森的笑道:“你算了什么玩意,也敢跟老子谈朋友?”

听到华西佬的话语,王明辉傻呵呵的笑了笑,挠了挠头,这模样让饭店里的邻居有些不平。

得寸进尺的地皮头目上前一步,对着王明辉大喝道:“一个小叫花子也敢多管闲事,一辈子贱命,死了也没有爹妈给收尸的小孽种……”

对于这些华西佬而言,这些话只是打架前最正常不过的嘴皮功夫,比这更肮脏下流的话还有一箩筐,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完,看起来消瘦的叫花子一个箭步冲上前去,拿起桌上放着的一只空碗磕在老大的嘴巴上,硬生生的磕下几颗牙来,鲜血流了一嘴,还没等老大回过神来,也被王明辉一记撩阴腿狠狠的踢在裤裆上,一个翻身将他掀翻在地。

所有人被眼前的这一幕所震慑,几分钟前,那个装孙子的乞丐还跟傻子一样任人宰割,现在却将那个老大撂倒。

周围的一帮小弟看到老大被放倒,刚要上去围殴这个胆大包天的王八蛋,却看到王明辉脸上闪过一丝阴狠的笑意,王花子将那只沾了血的空碗磕成两半,虽然这个粗糙的碗不如刀子锋利,但是却足够刺透一个人的皮肤乃至气管。

王明辉看了一眼挣扎的老大,狠狠的一拳打在他的脸上,坚硬的膝盖好不留情的顶在他的面部,触目惊心的血液迸溅开,将王明辉的裤腿染红。

这一系列的闪电般的动作让一旁围观的人有些骇然,作为肇事者的王明辉却浮现出一丝笑意:“有本事你们就捅死小爷,老子一命,换他一命,值了。”

刘敏瞪大漂亮清澈的眼睛,捂住嘴巴,说实在话,在这个郊区的人,没几个见过这样的斗殴场面,虽然刘敏在学校见过一些坏学生的群架,但与这样搏命的群架截然不同,更何况王明辉这样单挑一群人,更是闻所未闻。

面对王明辉霸气十足的话语,刘峰只觉得心中痛快,不由的赞叹王花子还真是个爷们。

王明辉从小没少挨打,也没少欺负人,那些比他大的青年想要欺负一下这个看起来懦弱的叫花子,却时常被他单薄的外表所欺骗。

出来混的,在自己方人多势众的情况下被对方的一句话唬住,说出去实在是没有脸面,尤其是这些华西佬,更是觉得面上无光。

“峰哥,去打这个电话。”王明辉将黄勇的号码告诉刘峰,自己却是挺在前面。

虽然这些华西佬被王花子的那股狠劲给震住了,但稍许犹豫了一下还是冲了上去,他们还真不相信这个小年青可以挑反他们七个人。

王明辉自从吞了那颗小元丹之后,他的身体素质提升了一大截,虽然看上去还有些瘦弱,但浑身却充满了力量。

王花子打心底里不愿意去硬嗑这些人,擒贼先擒王他做到了,但是,他却震不住这些经常干架的地痞。

王明辉很佩服这些华西佬的团结,出门在外,老乡不受欺负,就算是当地人也不敢狗眼看人低,但是,此刻,王明辉却恨死了这些人的团结。

在他干翻老大的时候,王明辉就看见一个华西佬打电话通知人,王花子可不愿意当英雄,英雄容易变成烈士,只希望黄勇能够快速的赶来这里。

书友评价

  • 不懂烦人
    不懂烦人

    左岸黎明编写的《都市丹王逍遥行》真的很精彩,是我喜欢的风格。在本文中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全新的故事,随着王明辉刘峰故事的不断发展,会不自觉的深陷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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